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春天第二批资格认定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宝鸡籍社会考生和驻宝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生。
2、申报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可以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申请婴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根据《陕西教育厅 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实行。
3.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婴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认定申报步骤
凡申请参加认定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
、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20日
2.报名方法及步骤: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先学习网报步骤,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宝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的照片为正面小二寸蓝底证件照。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导致的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类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与现场确认的要紧查看条件。
报名结束将来,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
、现场确认
在线报名完成后,须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6月1517日、6月1921日
2.确认地址:宝鸡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